松山区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30 16:33   


按照自治区、赤峰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松山区以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以构建便民服务体系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在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等工作逐步推进,有力促进了松山区经济高质量快速健康发展。

(一)全面推行“综合一窗”受理模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上三级关于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文件精神,推行政务服务“受审分离”,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模式,可以无差别综合受理城管、交通、卫健、市监等21个部门 60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线下“一窗通办”。二是全力推进“两优”工作。已完成40个部门1439个外部事项的优化和网站公示工作,承接自治区下放事项83项,取消事项11项,下放事项31项。精简材料要件比率34.88%,简化办事环节比率36.92%,压缩办理时限比率67.95%。优化内部事项27项,精简材料要件比率50%,简化办事环节比率60.6%,压缩办理时限比率77.68%。三是帮办代办工作有序开展。统一乡村两级标识、制度、清单和服务指南,建立“工作员+网格员”的代办员队伍,目前,已统一梳理帮办代办事项乡镇74项、村54项、街道71项、社区56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6次,乡镇(街道)已全部实现“八有”。丰富帮办代办形式,创新“点单式”帮办代办智能模式,延伸“一次办”服务链条,在松山区工业园区、信息园区设立政务服务工作站,目前已为园区提供帮代办服务35次,服务企业23家。四是“跨区域通办”工作持续推进。梳理跨省通办事项98项,全区通办事项75项,按照“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设置“同域通办”“跨省通办”窗口2个,目前已与4个盟市、8个旗县达成通办意向,与山西省左云县和山东省芝罘区签订了跨省通办协议。

(二)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着力提升网上服务能力。 一是网办比率持续提升。截止目前,综窗系统办件19600件,其中网上申请13201件,网办占比77.74%。推进网上办理深度(咨询、收件、预审、办理),“最多跑一次”可办比例100%,“零跑腿”可办比例96.33%。二是掌上办工作有序推进。依托“蒙速办”APP,扩大“掌上办”服务范围。截止目前,接入高频应用15个,可办理牌匾审批、社保缴费、新生儿出生等政务服务事项876项,掌上可办比例61%,年底前达到70%以上。三是电子证照应用得到推广。共推出电子证照111类,汇聚数据538122条,签章率100%,梳理并发布结婚证、离婚证、残疾人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免证办”清单458项,年底前达到600项。四是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和安全保障能力,22个乡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均达到100M以上,“好差评”评价终端已接入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三)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政策服务。一是全面实施综窗受理。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入驻51个部门,可办理1439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前,除7个专区外的877个政务服务事项已纳入综窗统一受理,实现“一窗通办”“受审分离”。累计办件54657件。二是大厅管理日趋完善。制定印发《松山区政务服务局领导服务大厅坐班制度》《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入驻单位领导工作日制度》,制定局班子成员坐班表,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监督大厅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三是“智能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统筹政务服务中心运转和业务办理需求,配置自助一体机、填单机、机器人、叫号机、查询机、监控器等智能化设备,建立大厅智能管理体系,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随时办。四是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设立金融服务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方便群众企业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开设银行帐户、社保卡开户、身份证自助申请等部分高频事项申报及材料存储业务。

(四)全面保障12345热线制度化、政务公开多样化、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一是着力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认真完成各类工单派发、处置、协调、督办等各项工作,出台《松山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约谈制度》,对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排名靠后的单位落实提醒、约谈和问责;定期召开疑难工单会商研判会、工单督办会、培训会,分析热点与诉求,协调困难与问题,提高五率;加强知识库建设,对矛盾焦点问题进行预测和预防,形成每日督办机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通报,督促成员单位提高办理效率与质量。今年以来,区12345热线受理各类工单4200余件,响应率100%,办结率79%,满意率94%,解决率93%。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性文件解读。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47条,解读政策性文件16个;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回复11件,解决部门信箱群众来信7条。三是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职能职责。全面压实招标人主体和评标专家管理责任,评标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存储;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规范代理机构场内行为,压实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职责,规范见证服务,全程进行线上监督、见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