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起草背景
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扣“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要求,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研究出台了《赤峰市松山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和目标、重点政策内容、主要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五个方面,明确2021年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目标和努力方向。重点政策内容以清单的方式展现,着眼13个政策,详列13个牵头部门和37个责任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专项行动方案》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
《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内政发〔2020〕9号)
《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赤党发〔2021〕1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二是落实增值税改革、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财税政策以及各类减税降费等方面内容。三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开发和拓展各类涉企信贷品种等方面内容。四是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内容。五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人才流动、提供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内容。六是简化项目用地审批流程、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房产税减免等方面内容。七是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等方面内容。八是建筑许可、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内容。九是获得水电气暖网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内容。十是取消、下放或者委托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内容。十一是承诺企业政策支持、奖励补贴、要素保障等方面内容。十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十三是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等方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