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0-16 10:23 索 引 号: 1115040401157080X8/2021-2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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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公开时限:

关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赤松营组办发[2018]8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信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赤政字〔2018〕38号要求,经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领域存在的承诺不兑现、政策执行不连续等问题,重点清理以政府换届、岗位变更、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理由,对签约项目不对接落实,做出的承诺或签订的协议不兑现,完成的工程项目不结算等问题。
  二、工作安排

  • 自查阶段(2018年8月——9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首要关键,以严的要求和是的措施,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梳理工作,梳理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
  • 整改阶段(2018年10月——11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根据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办结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一般性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重点问题,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部署,涉及全区性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区政府研究。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对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于2018年12月10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松山区营商办电子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松山区营商办。
  三、工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营商办将“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工作年度考核,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现有问题不查、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从严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联 系 人:李艳红
  联系电话:0476—8454486 13848765500
  办公地点:松山区党政综合办公楼927室
  电子邮箱:ssqysb@163.com
 
 
赤峰市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