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1-02 16:41 索 引 号: 1115040401157080X8/2021-2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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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赤松营组办发〔2018〕13号)

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松山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赤松党发〔2018〕17号),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区营商办于10月15-10月19日,对各相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总体上来看,各部门已经明确了负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各项工作已经初步开展。实施方案中27项牵头工作,其中9项工作已经完成。八张清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权责清单》初稿已上报23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已通过法制办审核,待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完成初步统计。大部分单位已开通协同监管平台,并已录入数据。政务服务中心流程优化再造工作已完成三分之一。
  二、存在问题
  
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已经初步开展,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
  (一)各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水利局主要领导对要求落实的实施方案只做了传阅要求,未进行具体工作安排;此次督查过程中,文体广电局、林业局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联系人长期派出工作,导致“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拖延。截止目前,国土局、水利局、税务局、烟草专卖局权责清单初稿未报。
  (二)涉及多个牵头部门的牵头工作,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各部门领导对文件要求理解有差别,牵头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造成牵头工作落实困难。
  (三)“五减二转一透明”流程优化再造工作。各部门材料上报缓慢,填报粗糙,致使政务服务中心录入进度缓慢,影响了我区四级网络平台建设进度。截止目前,发改局上报进度缓慢,人社局(含社保、医保、就业)上报材料粗糙,通过率低。
  (四)“三集中、四到位”工作推动难度大。由于区政务中心为临时场所,面积狭小,无法实现应进必进的要求,大部分审批事项分散在各机关。入驻政务中心应进28个部门501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在入住10个部门148项,仍有18个部门353项未入驻。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个别部门仍存在“前店后厂”“两头受理”等情况,授权不充分。大部分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其行政审批事项仍分散在各股室,尚未进行集中。
  (五)协同监管平台气象局尚未开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滞后,各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理解不到位、应用不到位,联合惩戒机制未实施,除市场监管局开展此项工作,其他部门都未开展。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电子化系统操作难度大,便民程度不高,使用率较低。

  三、整改意见
  
(一)各涉改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真正负起责任,亲自研究、亲自抓、亲自部署,对牵头工作、权责清单工作调配精干力量,确保12月底全部完成,尚未完成的牵头工作如下:
  1、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做到“三集中、四到位”。各进驻部门要授权到位,杜绝“两头受理”“前店后厂”的情况。
  (1)已入住的10个部门: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司法局、林业局、市监局、文体广电局、农牧业局、税务局、残联,以上部门要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授权到位,业务办理人员到位。
  (2)未入住的18个部门:区民宗局、经信局、商务局、烟草专卖局、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卫计局、气象局、国土局、教科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安监局、档案局、人社局、金融办,以上部门要将所有审批事项整合集中到1个股室,方便企业群众快捷申请。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做到“五减二转一透明”。发改局、人社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依照“五减二转一透明”的原则进行流程优化,并上报合格的政务服务事项表单和流程图。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3、协同监管平台使用和“双随机、一公开”。一是气象局尽快开通电子政务外网;二是住建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国土局、林业局、民政局尽快录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纳入协同监管平台的部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和部门间信息推送,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完成时限:2018年11月15前。
  4、优化投资项目办理模式。发改局牵头,协同政务服务中心研究解决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5、探索开展区域评估试点。赤峰经济开发区松山区管委会(北城办)、工业园区办、信息产业园区办、商贸物流城管委会协同国土局、水利局、文体广电局、环保局等部门,完成评估试点各项任务。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6、“三小行业”备案承诺制。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7、协同构建赤峰“e政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中心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8、推进政务信息融合,数据互认共享。区政务服务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9、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公布中介服务清单。区编委办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0、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强化监管和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1、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流程。区政务服务中心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12、清理事项办理证明。区法制办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3、深化企业社保医保服务内容改革。区人社局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4、对照先进经验,构建便民服务体系。区政务服务中心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  018年12月底前。
  15、积极应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区财政局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6、加快松山区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7、整合金融收支机构,提供快捷支付服务。区财政局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8、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区发改局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各部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权力下放至乡镇和街道,方便办事群众就近办理。建议残联将残疾证办理初审工作下放至乡镇街道,尽可能实现就近办理。
  (三)各部门将执行上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流程文件及时向区营商办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备案,以便统一掌握情况。
  (四)建议各部门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能够与上级部门对接的工作认真对接,同时与其他旗县区各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本部门承接的工作顺利完成。
  我区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为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区委区政府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列入涉改部门班子实绩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各涉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未完成牵头改革任务列出工作任务进度表,倒排各项工作,明确专班专人负责,扎实推进,确保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