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山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赤松党发[2018]17号)、《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赤松营组办发[2018]13号)、《区直及驻区部门政务服务大厅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赤松营组办发[2018]27号)要求,为进一步掌握我区“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情况,经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各涉改牵头部门务于11月30日、12月25日前分别将“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完成情况报区营商办,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牵头工作已完成的,报送工作总结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牵头工作尚未完成的,报送《“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进度报表》(见附表)。
三、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区营商办邮箱(ssqysb@163.com);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工作总结需以正式文件上报。
联系人:李志祥
联系电话:0476—8454486 13694758696
报送地址:松山区党政综合楼1137室
附件1:《松山区“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任务表》
附件2:《松山区“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进度报表》
赤峰市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