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纪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履责不力问题的通报》(赤纪通〔2018〕39号)转发给你们,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切实落实《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赤松营组办发〔2018〕13号)和《区直及驻区部门政务服务大厅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赤松营组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时整改到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区“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中的27项牵头工作,确保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赤峰市松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