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现将《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松山区政务服务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 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服发〔2022〕60号)精神,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切实解决“工作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没处办”“未办完还要再次跑”等难题,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末不休息”等相关延时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和群众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实施主体
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全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延时服务,鼓励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站根据当地实际及企业和群众需求提供延时服务。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
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自2022年7月16日起,实施延时服务。具体如下:
(一)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相关业务窗口,每周六、周日9: 00-12: 00提供可受理事项的延时服务(各乡镇、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服务时间);
(二)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在法定工作日,凡有服务对象正在办理未办结的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事项办理完毕;
(三)对确需在短期内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应视情况提供法定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延时服务;
(四)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在法定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对网办事项提供延时服务。
四、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教育、卫生、民政、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等政务服务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开设延时服务窗口。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要根据实际,合理开设满足办事需求的延时服务窗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安排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带班,确保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不间断、标准不降低、服务不减质。
(二)在延时服务专区公布清单。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端开设线上“延时服务”专区,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延时服务事项清单、预约电话、咨询电话统一查询等服务。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负责公布本级延时服务事项清单, 各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的延时服务事项清单,由松山区政务服务局统一公布。
(三)积极畅通预约服务渠道。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公开的预约电话要与其他线上线下预约方式一致,并安排专人负责预约电话的接听,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事项咨询导办深度服务,部门首席代表应当与窗口服务人员保持沟通畅通。
(四)加强服务保障工作。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要协调本级进驻部门科学设置延时服务岗位,合理安排服务班次,强化考勤制度,按有关规定落实窗口值班人员轮休补休等保障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激发参与延时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设备设施、就餐、安保、卫生保洁、停车等后勤服务保障,确保延时服务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延时服务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强化指导和监督考核。松山区政务服务局要做好对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集推行延时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延时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落实。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松山区政务服务局要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