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 号)和《内 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 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 党办发〔2022〕25 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文件要求,深化公 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 次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放管服”和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部门协同、数据共享、 集成服务等方式,简化交通运输领域涉及事项办理程序,实现“一 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的办理模式,切实提 升交通运输服务效率和办事满意度。
二 、实施范围
对在松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提供 “一站式”服务,一次办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普通道路货物运 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等事项。
三、办理条件
1.已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证件。 2.已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
四、办理机制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对相关事项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收取汇总涉 及事项申请材料,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将相关信息和材料 扫描(或拍照)推送至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由交通运输部门审批, 可采取线上线下审批的办法,实现申请人或企业只需一次提交一 套材料,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或企业跑动次 数,缩短办理时限。
五、职责分工
1.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办理,具体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 路运输证》办理等业务的办理,协调做好窗口业务办理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登记等业务办理。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 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切 实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 门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将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 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协同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协调责任,做好 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实施推进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立足职能, 一体推进便民服务工作。要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加强对工作 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 指导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项。按“一站式”服务要求,梳理关于 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的办理规定、办事材料等内容, 结合实际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完善相关表单,精减 重复收取要件,做到“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 达”,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积极开展宣传推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成果的宣 传推广,组织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将交通运输领域 “一件事一次办”办理途径及指南通过多种方式精准推送给服务
对象,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知晓度和办理量。工作中要 及时听取了解服务对象对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意 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