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办运输“一件 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松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5:42   

松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 )和《内  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  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  党办发〔2022〕25 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文件要求,深化公  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  次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部门协同、数据共享、集成服务等方式,简化交通运输领域涉及事项办理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的办理模式,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效率和办事满意度。

、实施范围

对在松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办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等事项。

三、办理条件

1.已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证件。2.已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

四、办理机制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对相关事项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收取汇总涉及事项申请材料,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将相关信息和材料扫描(或拍照)推送至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由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可采取线上线下审批的办法,实现申请人或企业只需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或企业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

五、职责分工


1.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具体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等业务的办理,协调做好窗口业务办理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登记等业务办理。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  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切  实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  门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将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协同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履行协调责任,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实施推进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立足职能,一体推进便民服务工作。要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指导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项。按“一站式”服务要求,梳理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的办理规定、办事材料等内容,结合实际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完善相关表单,精减重复收取要件,做到“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积极开展宣传推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成果的宣传推广,组织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将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办理途径及指南通过多种方式精准推送给服务


对象,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知晓度和办理量。工作中要及时听取了解服务对象对交通运输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