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2021年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2 15:53   

2021年7月20日,内蒙古财政厅等12厅局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实施细则》(内农财[2021]812号)》,7月22日内蒙古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的通知》(内农财[2021]820号),明确自治区级脱贫旗县可以自行确定是否开展资金整合工作。

我区是自治区级脱贫旗县,可自主确定是否开展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因脱贫旗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我区拟定了部分项目是依据《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的,因《2021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资金使用方向没有明确,只有《整合细则》中有明确规定。所以申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继续开展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我区2021年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方案,本着因需而整的原则,统筹整合2021涉农项目资金18390.96万元。2020年17635.55万元增长755.41万元。

1.整合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6546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6061万元,自治区级水利发展资金485万元

2.整合赤峰市财政资金820.71万元,全部为市财政衔接资金。

3.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纳入统筹整合1024.25万元,其中2020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31万元,盘活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893.25万元。

从项目库中提取整合资金项目62个,投入18390.96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项目32个、投资12408.21万元;用于补短板础设施建设项目27个、投资5546.95万元;用于能力提升类项目3个、投资435.8万元。

原文件http://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wj/202112/t20211202_1484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