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计划》解读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03 11:25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12月22日,松山区收到赤峰市民委下发的《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赤民委发202150)号文件,分配到松山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6万元。

二、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相对聚居村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推动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推动我区乡村振兴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使用依据

根据赤峰市民委《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赤民委发〔202150号)、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发〔202167号)相关文件要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安排产业发展或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项目使用。

四、资金项目安排具体情况

计划用于夏家店乡冷库和保鲜库建设项目120万元。解决农产品保质保鲜、延长农产品保存期,调剂淡旺季市场需求、使农产品增值,提高种植经营者收入问题。

计划用于大庙镇李营子村高标准农业园区2022年作业路硬化项目116万元。解决李营子村及马架子村(脱贫村)农副产品卖难、提高群众收入问题。

政策文件http://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wj/202203/t20220303_1690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