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针对有关事宜,金融和投资促进局进行了政策解读,具体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20年12月2日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一主六托的《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赤党办发〔2020〕21号)。我区于2020年12月28日印发了一主五托的《2021年松山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赤松党办发〔2020〕39号),自实施以来,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为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头号工程的要求,重新制定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文件出台过程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金融和投资促进局于2021年9月22日着手起草了第一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几经修改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初审,通过书面方式征求了区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意见,并于2022年1月27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于2022年2月10日书面反馈了审查意见,认为文件制定主体合法、内容适当,未超越制定主体的法定职权,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于2022年3月1日通过了区政府常务会议。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本次制定招商引资工作优惠政策,一是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全区树立项目为王的工作理念,营造全民招商、全域招商氛围;二是提高区域竞争力,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四、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重点内容:
1、明确了政策的适用范围:松山工业园区、松山信息数创科技产业园区、赤峰商贸物流城。
2、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1)工业用地以最低限价为起始价进行招拍挂供地。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每亩150万元。
(3)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2亿元以上,按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100%投入扶持资金;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在享受100%基础上,再给予企业投资额15%的产业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亿元。且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实现的税收区本级留成部分,由区政府投入等额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4) 独立选址的电子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对企业新购买生产设备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购置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独立选址的其他工业项目,对企业新购买生产设备达到3亿元以上的,给予10%的购置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5)入驻标准化厂房的电子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对企业新购买生产设备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购置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新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标准化厂房的项目,投产后每年每平米纳税达100元以上的,可以免除当年租金,期限为5年。
3、信息数创科技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1)信息数创产业用地以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每亩350万。
(3)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2亿元以上,按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100%给予企业投入扶持资金。
(4)独立选址的电子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对企业新购买生产设备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购置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入驻政府投资建设数创产业楼的电子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对企业新购买生产设备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购置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新入驻政府投资建设数创产业楼的项目,自入驻之日起5年内免收租金,按企业实际洁净程度需求,给予企业每平米700元到1000元装修补贴。
4、商贸物流城优惠政策
(1)商贸物流及仓储用地以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每亩300万。
(3)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3-10亿元、10-20元、20亿元以上,按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20%、40%、60%、80%投入扶持资金
5、总部经济政策。
(1)区外企业新在我区设立公司且年缴税区本级留成部分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为企业提供免租金办公用房,标准是每完成2万元税收给予1平方米免租金办公用房。企业可自由选择办公面积,差额面积按照同等地段租金给予补贴。
(2)市外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年纳税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对该企业实现税收形成的区本级财力部分80%,可列入下一年财政预算,奖励给企业。
6、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执行《赤峰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赤政办字〔2019〕34号)。
原文件http://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wj/202206/t20220616_18559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