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赤来赤就业创业,服务“六个赤峰”建设,市政府于2022年7月21日出台了《赤峰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具体内容
《政策》共包含五方面内容:
一是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包括充分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资源、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提升人才专项编制使用效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见习五个部分。
二是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包括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提高企业扩岗补贴额度、解决企业工作生活补贴、支持本地购房、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落实灵活就业补贴、给予贫困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八个部分。
三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赤创业,包括实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资助创业大赛获奖团队、提供创业服务支撑四个部分。
四是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包括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强化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实行企业健康体检结果互认三个部分。
五是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四部分内容:本政策中所指的“高校毕业生”,除政策中有特殊规定外,均为毕业年度及毕业年度前两年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本政策中与我市现有人才、就业创业政策不一致的,按照相同政策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政策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公布之日30天后施行,除有明确执行期限外,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原文件:http://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wj/202207/t20220729_18766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