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起草背景
(一)为贯彻落实《松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和《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
(二)为增强人才引进吸引力,松山区在公开招聘时承诺在农村工作满五年可以通过考录的方式到城区中小学工作,这一举措利于优秀人才的引进,也调动了农村教师的积极性,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三)2023年由于新建学校和原有学校增班,需要增加教师230人,新考录的教师和外旗县调入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正常开课的需求,需要择优选调120名中小学教师。
二、起草依据
(一)《关于印发﹤松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松政办发〔2016〕35号)
(二)《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赤党发〔2023〕5号)
(三)《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择优选调教师的通知》(赤松机编发〔2023〕6号)
三、主要内容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与教学业绩、听评课、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考录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及业务素质。
(二)、选调对象:满五年服务期的松山区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符合选调方案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计划:选调计划120人,其中初中36人,小学84人。
(五)、选调程序:按照公布选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学业质量监测、课堂评价、考核、总成绩、录用的程序进行。
原文件:http://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wj/202308/t20230804_20957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