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计划汇报如下。
一、使用依据
根据赤峰市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赤民委发〔2024〕19号)等要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二、 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282万元,其中:①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8万元;②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5万元;③2021-2024年度结余资金139万元。
三、项目安排
(一)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8万元,计划用于安庆镇小建昌营村集体合作社农机服务配套项目。购买拖拉机2台、深翻机械1台、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台。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安庆镇持续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物权归安庆镇人民政府所有。
(二)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5万元,计划用于当铺地满族乡新井村民宿项目。主要对11间民宿进行室内和外立面的装饰装修及购买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助力新井村进一步发展餐饮、娱乐、住宿等产业,并通过产业发展带动村民和集体增收。项目物权归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所有。
(三)2021-2024年度结余资金139万元,计划用于王府镇任营子村人畜分离建设项目和老府镇蒙古营子村民宿配套建设项目。其中:王府镇任营子村人畜分离建设项目使用39万元,主要修建晒牛场护栏946.45延长米、入户门12个、直筒砖护坡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改善生活环境,解决当地各族居民养殖难题。项目物权归王府镇人民政府所有。老府镇蒙古营子村民宿配套建设项目使用100万元,主要对民宿室内外装饰装修和室外饮水井、化粪池等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有效带动老府镇乡村旅游业态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项目物权归老府镇人民政府所有。
四、工作建议
一是严格实施程序。建议属地乡镇政府要严格履行招投标、财政评审等制度,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合规。二是把握质量进度。建议区民委、农牧局要定期调度,按要求做好资金拨付、验收等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发挥资金效益。建议属地乡镇政府做好项目后期运营维护和管理,按照不低于5%收取资产收益金,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村级公益事业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公益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