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12 16:4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一、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监督。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及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三、根据相关法规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评定。
  四、按相关规定对从事城市废弃物清运并监督其实施。对各种从事城市环境卫生专业服务的单位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五、对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公益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管理、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松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于一九九五年。隶属于松山区城管局股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维修班、车队、转运站、清洁队、财会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补助收入年初预算1460.28万元,去年财政补助收入年初预算1386.8万元,比去年增加了73.48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西站大街交付使用的临时工工资及费用,二是临时工增资,补发临时工工资。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财政补助收入年初预算1460.28万元,决算 1440.15万元,差异率1.38%,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决算为1440.15万元,差异率为1.38%。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财政补助收入年初预算1460.28万元,决算 1440.15万元,差异率1.38%,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决算为1440.15万元,差异率为1.38%。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460.28万元,决算为1440.15万元,差异率为1.38%,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16.02万元,决算数为1226.34万元,差异率288.06%,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1144.26万元,决算数213.81万元,差异率81.31%,其中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460.28万元,决算数1440.15万元,差异率1.38%。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把临时工工资以及退休临时工补缴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都核入公用经费里了,平时记账把这些支出都列在人员经费里了,导致年末支出数比年初预算数大。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40.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40.15万元,支出总计1,440.1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92万元,下降1.5%;支出总计减少21.9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拿到社保开支。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4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15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15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40.15万元,支出总计1,440.1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92万元,下降1.5%;支出减少21.9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拿到社保开支。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4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15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2.47万元、津贴补贴63.32万元、绩效工资13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2.6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4万元、住房公积金3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3.94万元,较上年减少78.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拿到社保开支。公用经费21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4万元、水费57.64万元、电费12.95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取暖费4.38万元、维修费2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7万元、资本性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增加56.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年久,用于保养及大修,以及油价上涨。松北新城没建垃圾中转站,产生的垃圾运到老城区垃圾中转站,新城区垃圾压缩设备液压缸损坏,垃圾也往老城区垃圾中转站运,导致今年老城区垃圾产量增加,费用增加。二是新交付使用的公厕水费及费用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车辆年久,用于保养及大修,以及油价上涨。松北新城没建垃圾中转站,产生的垃圾运到老城区垃圾中转站,新城区垃圾压缩设备液压缸损坏,垃圾也往老城区垃圾中转站运,导致今年老城区垃圾产量增加,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4.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65万元,比年初预算67万元增加37.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65万元,比上年预算67万元,增加37.65万元,增长56.19%.用于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用于保养及大修,以及油价上涨。松北新城没建垃圾中转站,产生的垃圾运到老城区垃圾中转站,新城区垃圾压缩设备液压缸损坏,垃圾也往老城区垃圾中转站运,导致今年老城区垃圾产量增加,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81万元,比2017年156.84万元,增加56.97万元,增加36.32%。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4.04万元、水费57.64万元、电费12.95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取暖费4.38万元、维修(护)费2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65万元、其他5.87万元、资本性支出1.31万元。(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其他用车30辆,主要是用于环卫作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主要是垃圾转运站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事业二级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虹    联系电话:0476-2213998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