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 自治区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奖励部分)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03 16:11   

松山区农牧局: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奖励部分)的通知》(赤财指农[2023]472号)、《赤峰市松山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赤峰市第二批、赤峰市级(改革试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赤松乡振发[2023]64号)及《赤峰市松山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赤峰市第二批、赤峰市级(改革试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赤松乡振发[2023]65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奖励部分)1000万元。此项资金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进度、资金拨付、绩效评价、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等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增强项目长期效益,推进联农带农机制建设,注重项目绩效目标落实。加强衔接资金跟踪调度,促进资金均衡支出,确保6月、9月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50%、75%,12月底前除质保金外全部支出。

二、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自治区衔接资金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市级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地要及时录入、分解预算指标,做好资金支出关联操作,客观准确反映资金支出进度。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