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赤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改革试验区)资金的通知》(赤财指农[2023]488号)、《赤峰市松山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赤峰市第二批、赤峰市级(改革试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赤松乡振发[2023]64号)及《赤峰市松山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赤峰市第二批、赤峰市级(改革试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赤松乡振发[2023]65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赤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改革试验区)资金45万元。此项资金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中。
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参照《赤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赤扶办发[2019]126号)文件要求(如有新办法,按新办法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