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 保障工程建设)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25 16:25   

松山区水利局: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 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的通知》(赤财指农〔2024〕187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街接资金(支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8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你单位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管理使用资金。资金支持的项目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用于各旗县区上报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具备施工条件且承诺达到资金执行进度的项目。市水利局、财政局将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截至6月、9月底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50%、75%,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除质保金外全部支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通知要求,对此次下达的资金,水利、财政部门要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审核等相关工作,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绩效目标于2024年5月8日前报市财政局、水利局备案。

监督电话:12317 2783020

派驻纪检组电话:13674802576

通讯地址:松山区财政局206室

邮    箱:396165833@qq.com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公示期不少于10天

附件: 2024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绩效目标情况表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