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12 09:00   

赤松财指农〔2024〕309号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的通知

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各有关乡镇: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赤财指农〔2024〕303)有关意见,现下达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对标对表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其中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要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衔接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坚决防止随意调整项目,对未及时开工、随意调整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资产确权不明晰、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违规支付非2024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等不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单位,松山区将按自治区要求对已下达资金进行动态调整。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分配使用的衔接资金定期调度通报,确保完成绩效考评支出进度指标。

四、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松山区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单位要及时录入、及时做好资金支出系统关联操作,客观准确反映资金支出进度。

监督电话:12317 2783020

派驻纪检组电话:13674802576

通讯地址:松山区财政局206室

邮    箱:396165833@qq.com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公示期不少于10天

附件: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分配表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