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年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14:30   

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发改委、各有关乡镇: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赤财指农〔2025〕124号)文件精神,按照松山区政府对《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的请示》(赤松农牧发〔2025〕74号)、《关于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使用分配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请示》(赤松民委发〔2025〕8号)批示要求及《关于2025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第二批项目情况的函》(〔2025〕10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第二批),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具体金额、项目名称、功能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使用资金。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等6 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等要求,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实施进度,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此次下达的自治区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储备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第二批)分配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附件2: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第二批)分配表(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任务)

附件3: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第二批)分配表(少  

数民族发展任务)

附件4:绩效目标表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12317  2783020

派驻纪检组电话:13674802576

通讯地址:松山区财政局206室

邮    箱:396165833@qq.com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公示期不少于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