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04-13 08:25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就2009年度松山区本级“公务车辆集中定点保险”、“ 办公用品定点供应”两个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和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一、采购范围

松山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约500—800辆)和办公用品(含乡镇),全部纳入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范围。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三、招标内容

1.文件编号:SZC200904—022   SZC200904—024

2.项目名称:2009年度松山区本级公务车辆集中定点保险和2009年度松山区本级办公用品定点供应项目。

3.服务期限:期限为一年,即2009512010430

4、定点保险家数:1家;办公用品定点供应2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赤峰市区范围

内有营业网点和办公货物供货场所;

(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松山区本级车辆保险最大的优惠;供应办公用品的供应商必须执行市场价格的最低价。

(八)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下列资料原件:经工商机关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

(九)符合以上条件,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资格审核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413日至20094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松山区人民政府东楼三层综合办公室。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套,标书售出不退。

六、答疑事项

文件发售日起至公开招标截止日三日前止。凡对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均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中心联系。

七、投标截止时间:

车辆保险20094289时前(北京时间);定点供应办公用品20094299时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公务车辆集中定点保险项目2009428930分(北京时间);办公用品定点供应项目20094299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松山区人民政府东楼三层会议室

联系单位: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孔祥清  王凤福

    编:024005

    话:0476-5868093  0476-5868055

    真:0476-5868055

 

 

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