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
松山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约500—800辆)和办公用品(含乡镇),全部纳入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范围。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三、招标内容
1.文件编号:SZC2009-04—022 SZC2009-04—024
2.项目名称:2009年度松山区本级公务车辆集中定点保险和2009年度松山区本级办公用品定点供应项目。
3.服务期限:期限为一年,即
4、定点保险家数:1家;办公用品定点供应2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赤峰市区范围
内有营业网点和办公货物供货场所;
(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松山区本级车辆保险最大的优惠;供应办公用品的供应商必须执行市场价格的最低价。
(八)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下列资料原件:经工商机关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
(九)符合以上条件,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资格审核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13日至2009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松山区人民政府东楼三层综合办公室。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套,标书售出不退。
六、答疑事项
文件发售日起至公开招标截止日三日前止。凡对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均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中心联系。
七、投标截止时间:
车辆保险2009年4月28日9时前(北京时间);定点供应办公用品2009年4月29日9时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公务车辆集中定点保险项目2009年4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办公用品定点供应项目2009年4月29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松山区人民政府东楼三层会议室
联系单位: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孔祥清 王凤福
邮 编:024005
电 话:0476-5868093 0476-5868055
传 真:0476-5868055
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