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专栏(之四)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05-06 05:03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如何确定供应商?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招标方式采购如何确定投标提交日?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哪些情形应予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辖区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业务咨询电话:0476-5868093

监督投诉电话:0476-5868056

 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