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自然资松规方案公字(2025)第001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此方案从即日起向公众公示。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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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赤峰孺子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 |
项目名称 |
赤峰孺子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农机销售中心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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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当铺地满族乡大朩头沟村 |
建筑名称 |
农机销售展厅、消防水池及泵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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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2374平方米(计容面积4064.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4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0.2平方米。 |
建筑性质 |
新建永久 |
栋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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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10.75米、3.15米 |
建筑层数 |
地上一层、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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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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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20% |
停车位 |
8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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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 | |||||
凡与项目建设有利害关系者均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www.ssq.gov.cn。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6-5886811
特此公示。
附件:赤峰孺子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农机销售中心项目变更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