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93号)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我局拟将赤峰市松山区老府镇老府村粘土矿等4家(名单附后)过期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名单,现向相关权利人公告送达《关于拟将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告知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如相对权利人对本告知书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也可以在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告送达《关于拟将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告知书》名单
2、关于拟将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告知书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