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 )》等相关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赤峰市华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松山区滟澜山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作出回执。现将赤峰市华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松山区滟澜山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公示如下,详细内容请看附件。
赤峰市松山区水利局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