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和园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1-09 1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赤峰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和园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现将赤峰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和园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公示如下,详细内容请看附件。

赤峰市松山区水利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