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松山人社    发布时间:2024-02-22 1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依据赤峰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函〔2024〕1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松山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一)学时规定

2024年松山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二)内容和方式

1.公需科目。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学习内容包括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相关课程。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全部为必修课,实行网络培训,共30学时,使用以下网站学习。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nmgcf.chinahrt.com),关注网站首页右侧的微信公众号,或使用移动融学 APP 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客服咨询电话: 4006-808-008,0476-5888828;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5560765252。在学习完成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时和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依据。

2.专业科目。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要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确定,应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申报职称专业系列相一致,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也可以选择使用与公需科目相同的网站进行培训。

(三)结果使用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1.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按要求完成近一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四)减免规定

1.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2.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在参加2024年度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3.出站博士后申报职称学时规定: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4.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疫情防控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5.“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6.学时折合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均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7.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8.技能人员申报职称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取得的学时可1:1折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9.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审验规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培训数据传输和信息对接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完成继续教育审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上报培训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本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和地点、内容和方式、师资情况和培训人员范围等。

2.提交培训情况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培训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将培训情况报告提交至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培训总结、培训通知《2024年度松山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新培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4年度松山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度松山区继续教育单位审验合格人员报备花名册》(附件3)、培训学员签到表(和培训花名册顺序一致)、面授图片资料或网络培训截图等内容。

3.打印审验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学习数据和信息汇总上报到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尽快与自治区继续教育网上审验模块进行对接,全面实现学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网上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

二、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费标准,由学员登陆网站后自行缴费学习。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档案的审验和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科目培训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办班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于2024年3月8日前,将本行业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报名登记表》《2023年度松山区继续教育单位审验合格人员报备花名册》、2024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计划等情况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备,逾期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476-8466847。

赤峰市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