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155****3715):
本局对您投诉举报进行处理并制作《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赤松市监投调止〔2025〕10123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赤松市监举报不立〔2025〕10137号),通过电话、信函方式告知您,您均拒绝接收,导致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样式》中送达方式的规定,本局决定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您(详情见附件)。
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郝国华联系电话:0476—8495003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西段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