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市监罚送告〔2025〕012号
内蒙古绣丽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1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松市监当罚〔2025〕30022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松市监当罚〔2025〕30022号),内容是:
当事人:内蒙古绣丽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404MAENARCF0M
住所(住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铁东街道长途汽车站对面丰泽园小区北侧商厅123-34号
法定代表人:吴守明
身份证号:52222420********1X
联系电话:156******70
执法人员:高云梅,执法证号:05061230140
执法人员:黄金涛,执法证号:05061230294
你单位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赤松市监当罚〔2025〕3002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高云梅 黄金涛 联系电话: 8420683
联系地址:松山区化肥街东段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