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松山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的报名通知

来源:松山民政    发布时间:2026-03-11 09:41   

各乡镇(街道)、相关社会组织、广大居民: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严格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33号)及《赤峰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全市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技能素养与照护服务水平,我区拟面向全区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区计划完成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341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培训323人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18人次。所有培训任务预计于2026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养老护理员培训

面向全市范围内从事或有意向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各类人员,具体包括: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进阶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在职及新入职护理员岗位技能培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含社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从业者专项培训;家政服务、物业服务、旅居养老机构等涉老服务人员及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

主要面向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上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以及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针对性养老护理专项培训。

三、培训方式

培训课程严格依据养老护理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指定教材设置,采用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线下集中面授为主要形式,配套融入理论讲解、实操演练、情景模拟及考核评议等环节,确保培训实效。

四、费用

1. 培训费及食宿费由民政局承担。

2. 学员交通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核事宜

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需参加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发放结业证书。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学员,将优先推荐就业。考核工作严格遵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及自治区相关专项能力考核标准执行,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476-8454987

报名邮箱:ssqllgz@163.com

请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确保培训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