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2023年总局专项计划 抽检监测(转移地方)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08:50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抽检计划,涉及我区2家经营主体,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赤峰鑫隆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第二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进货日期:2022年9月12日;抽样基数:5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样品名称:芹菜;进货日期:2022年9月12日;抽样基数:5kg;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赤峰鑫隆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第二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但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的香蕉、芹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违法经营的主观故意。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贰拾壹元叁角贰分(221.32)。

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赤峰鑫隆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第二分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松山区玉芳联选生活超市(经营者:叶玉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进货日期:2022年9月12日;抽样基数:5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松山区玉芳联选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但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违法经营的主观故意。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贰拾伍元壹角陆分(125.16)。

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松山区玉芳联选生活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