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松山区文物保护中心、松山区检察院联合承德市围场县检察院对蒙冀交界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金界壕长城遗址进行实地踏查。围场县三义永乡、松山区大夫营子乡工作人员参与此次踏查工作。

联合踏查组沿金界壕长城遗址自东向西实地查看金界壕长城遗址保护情况。此次踏查地点位于二龙库与围场交界处,为土石混筑建筑遗址,呈土垅状,向西进入河北省围场境内。金界壕遗址又称“金长城”“金边堡”俗称“成吉思汗边墙”,建于金章宗(完颜璟,第六位皇帝,在位约20年,年号明昌、承安、泰和)明昌、承安年间,史称“明昌界壕”,是为了抵御蒙古骑兵的入侵而构建在草原地带的军事防御工程。松山区境内残存得为金界壕主线之一部分。全长约24千米。2001年6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在松山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全区长城保护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在长城遗址树立保护标志碑5块,在保存相对好的界壕两侧树立界桩54块,长城宣传说明牌6块以及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牌1块。长城保护贯彻“整体保护,分段管理”的原则,与乡政府年年签订责任状,聘任金界壕长城文物保护员4人。加强长城日间巡查,定期开展长城隐患排查以及按照《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加强遗址检查和巡查。
在加强保护的同时,松山区文物保护中心联合大夫营子乡、太平地镇和夏家店乡镇政府及下属文化站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等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保护长城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长城的自觉性,使长城保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此次踏查结束后,围绕长城遗址现状、保护措施以及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会,双方共同签订了《党建共建合作意向书》《关于建立跨区域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为两地长城保护,跨区域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治理格局提供更加全面的法治保障。长城保护任重道远,仍需要我们在后续工作中加强保护管理,深入挖掘,阐释宣传好自治区长城特有的文化价值,保证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