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赤峰市松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赤峰市松山区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松山区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冯瑞龙 行政相对人类型 公民
执法主体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安庆镇人民政府
案件名称 冯瑞龙违法放牧案
决定书名称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赤松林安罚字【2022】第17号
罚款金额 ¥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冯瑞龙违法放牧做出行政处罚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
违反的法律法规

冯瑞龙违反了《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蓄平衡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冯瑞龙在2022年4月3日在安庆镇境内放羊

处罚依据

依据《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蓄平衡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在禁牧区和草原休牧期放养牛、羊等草食性牲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