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赤峰市松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赤峰市松山区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松山区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型
执法主体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名称 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涉嫌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赤松市监处罚〔2022〕159号
罚款金额 115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7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152.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3.3.26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部分食品进行监督抽检,4月26日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的精致纯豆糕(生产厂家:赤峰市赤香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35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GB7099-2015《丧尸片安全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