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赤峰市松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赤峰市松山区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松山区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松山区进浩生鲜副食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型
执法主体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名称 松山区进浩生鲜副食超市(经营者:韩进浩)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赤松市监处罚字【2023】227号
罚款金额 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3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99.20元;罚款6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4月7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5月8日,抽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