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赤峰市松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赤峰市松山区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松山区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泰航智慧教育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型
执法主体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名称 内蒙古泰航智慧教育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违法广告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赤松市监处罚【2023】229号
罚款金额 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4
处罚类别 罚款10000元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之规定

违法事实

内蒙古泰航智慧教育有限公司从2023年5月25日开始,利用“泰航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初一学好数理化一点也不难,兴趣是关键!数据显示,99%的学霸都有预习新课的好学习惯”等内容的广告,涉嫌构成发布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