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一)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含城市河道区域)、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即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和赤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办公地点 | 新城区财富大厦B座 |
| 咨询电话 | 0476-8821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