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赤峰市松山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赤峰市松山区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松山区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松山区司法局

松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机构职能

赤峰市松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等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松山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组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七)指导和协调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发掘、资源调查、日常监管和博物馆管理等工作。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布局发展,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指导、监管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场所、文物工程、文化活动,旅游景区及旅游项目和设施,体育设施及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管。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区域交流合作工作,推动松山文化走出去。 (十二)统筹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有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全区竟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研究和规划竟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业余训练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重大比赛;主办全区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则,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 松山区党政综合楼三楼
咨询电话 0476-8466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