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7-24 09:20   

赤峰市松山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赤峰市松山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管理,林草产业发展,林草科技与生态文化等工作及自身建设 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 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 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 草、城乡绿化、重要交通公路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森林 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 责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 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 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协助拟订防 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 

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 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及调整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 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 植、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配合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 策,拟订相关林草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 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 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 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 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 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协助拟订各类自然保 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 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 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 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 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 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 保护工作。

(十三)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 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区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

年度生产计划。

(十四)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 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 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森林、草原等法律法规,指导全区森林、 草原生态保护工作。负责依法履行森林、林地、林木、草原、野生 动植物、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自然保护地管理、林草种苗及植物新品种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 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负责全区林草碳汇能力的巩固提升、碳汇产品交易等 工作,指导区林草碳汇试点和推广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组织、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业务股。


负责人:王刚

办公电话:0476-5860990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木兰街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