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与“十五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要求贯穿发展改革工作全领域、全流程,为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党课4次,实现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覆盖。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委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组织开展“每周五党员领学”、“发改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30余次,切实提高全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委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与发展改革业务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统筹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内容、程序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决策科学。优化调整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健全议事规则,推动法治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用好法律顾问专业力量,构建“接收、审查、反馈”合法性审查闭环工作流程和“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二级联合审查机制,全年依法依规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合同)等出具法治审核意见书69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有效避免决策法律风险。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不断拓宽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政策清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开展涉企政策法规文件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清理涉及煤炭监管、行政处罚、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和草原、民族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地域歧视性以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内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重新梳理、编制、公示区发展改革委2025版“两个清单”,其中: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16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及6项,明确了权责边界,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组织2名新增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同时,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方式,从严控制检查频次,全年开展粮食、能源等领域行政检查39次,同比减少31.6%,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审批备案制和并联审批等制度,梳理形成区发展改革委“两优”清单,最大程度减少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均1个工作日内办结,整体审批时限压缩达到100%。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杜绝“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等现象发生,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全年共办理审批事项600个,总投资487.81亿元,其中:备案项目542个、总投资424.54亿元;审批项目58个、总投资63.27亿元。三是高效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受公安部门委托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全年完成价格认证事项320件,涉案金额585.75万余元,为确保案件准确定性量刑、推动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五)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市场公平有序
一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即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授权办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制度性、公平性动力。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求,以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为契机,系统排查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畅通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举报机制,保持上下联动,及时发现预警,有效解决问题。三是严格治理和防范有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行为,通过重点项目调研、项目实地查看、与企业座谈等形式引导企业推行优质优价,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确保市场秩序持续优化。
(六)规范监管模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建立覆盖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等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信息作为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服务的重要参考。二是坚持开展“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报告应用,推动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及营商环境深度融合。三是严格落实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有效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协助查询公职人员社会信用记录报告17批次,涉及1万余人,有效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七)创新普法方式,提升社会普法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组建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股室协助配合、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格局。二是有序开展“八五”普法及终期验收工作,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年组织集中法治学习12次、观看普法影片10部、公众号发布文章13篇、转发短视频8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立足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习研究,加快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委仍然意识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和发展改革工作的实际需要,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提升,普法方式创新还需加力;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域执法流程还需精准细化。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在党组会、全体干部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好。
(二)强化学习引领,汇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尊崇法治,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中心环节,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行动,不断提高全委干部法治素养,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能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推动形成心中有法、办事依法、全员守法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规范决策,积极构建公平法治环境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专家评审、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程序,从源头上提高依法决策质量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持续拓宽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九五”普法启动之年,区发展改革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普法学法、尊法守法、崇法用法工作新局面。
(一)增强理论武装,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法治机关建设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常态化建立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全面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践行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全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规范执法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细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用制度引导、约束、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我委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区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提升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
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内容、重要节点、重点对象,全面推进“九五”普法,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把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努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做好超前谋划和沟通协调工作,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有效预防法律风险。
(四)倡导法治思维,助力经济发展
紧盯发展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坚持以服务结果为导向,以群众满意度为发力点,严格执行“一次办理”“零跑腿、零超时,零错误、零投诉”,最大程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持续做好项目建设、审批服务和价费管理,规范中介服务,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以实际行动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发展改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