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项目名称: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项目征收土地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赤峰市松山区东方红大街西侧,G16丹锡高速公路K566+300处,新建单喇叭互通一处,匝道上跨G16丹锡高速公路,与东方红大街西延线顺接。
3、征收土地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4.9871公顷,农用地14.9871公顷(其中水浇地7.3885公顷、旱地1.6895公顷、乔木林地2.7869公顷、灌木林地0.1097公顷、其他林地0.0136公顷、其他草地1.6363公顷、农村道路0.2852公顷、设施农用地0.8630公顷、田坎0.2144公顷)。
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决策事项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参与调查,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的程度;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而降低拟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佰华 联系电话:15148190006
2、评估单位:内蒙古天利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04768285 邮箱:13204768285@163.com
3、公众意见的范围:本事项区项实施影响的集体组织、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5、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