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赤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目前已完成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数据核验、综合评分全流程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及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本次评价覆盖松山区行政区域内在管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赤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分标准,设置加分项、减分项,综合评定企业基础管理、服务履约、安全管控、投诉处置、合规经营、社会责任等维度表现。
评价数据通过日常监督检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核查、专项执法检查、属地街道社区评价、各级表彰通报及行政处罚记录等多渠道归集,所有信息均经逐一核实后录入信用评价系统自动计分,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二、信用评价结果
按照综合评分标准,本次评价共评定物业服务企业91家,信用等级划分为五级:
1.信用优秀(AAA级):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共6家;
2.信用良好(AA级):综合得分70分(含)—84分,共11家;
3.信用合格(A级):综合得分60分(含)—69分,共15家;
4.信用基本合格(B级):综合得分50分(含)—59分,共43家;
5.信用不合格(C级):综合得分60分以下,共16家。
具体企业名单及对应信用等级详见附件《松山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
三、评价结果应用
本次评价结果作为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的核心依据,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1.守信激励。对信用优秀(AAA级)企业,在物业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政策扶持中予以优先推荐;适当降低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支持企业参与示范物业项目创建。
2.分级监管。对信用良好、合格企业,按常规频次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规范服务;对基本合格(B级)企业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增加检查频次,督促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3.失信惩戒。对信用不合格(C级)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密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列入物业项目招投标预警名单,向属地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推送预警信息;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评价结果对低信用等级企业加强督导,跟踪整改进度,及时向区住建局反馈整改情况,配合做好常态化动态信用监管;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评价结果自查自纠,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巩固服务质效;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与措施,切实补齐服务短板,提升经营合规性与业主满意度;
3.本次评价结果为阶段性信用状况,区住建局将持续归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信息,动态更新企业信用分值与等级,按季度更新公示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物业项目招投标;
4.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松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股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特此通报。
附件:松山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
赤峰市松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