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秀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初头朗集贸市场权属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2017年6月11日,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员会办公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松山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暂行办法》(赤松党办发〔2017〕38号)文件,其中第六条规定:农村集贸市场治理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市场管理队伍,加强管理,规范秩序。有经营场所的,合理设定摊位,一律进入市场经营;无经营场所的,最大限度退路经营,逐步取缔马路市场。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助乡镇政府做好集贸市场整治和管理工作。
此文件已经明确:农村集贸市场治理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市场管理队伍,加强管理,规范秩序。今后,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根据乡镇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综合执法,协助和配合属地乡镇政府做好集贸市场整治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崔江
联系电话:8421307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