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赤峰市松山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17 15:17   

7月17日上午,松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晓林,副主任姚学梅、孟宪君、王雪梅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杨文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审和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松山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张启航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张启航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命周磊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周磊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院长;任命王世军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王世军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还听审和表决通过了《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钟青松同志辞去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丽敏同志辞去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姜常辉等同志辞去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赤峰市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傅晓林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7月1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启航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启航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赤峰市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张启航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6年7月1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磊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鑫锐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帅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邱经纬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周磊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赤峰市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周磊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6年7月1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世军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世军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赤峰市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王世军同志代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和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