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松市监办字〔2026〕48号
内蒙古中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我局作出的《关于撤销内蒙古中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决定》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第一页倒数第三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5年5月核准的内蒙古中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补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0年5月核准的内蒙古中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