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工会建会筹备金作用,促进工会组建工作,规范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解决建会筹备金挂账遗留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和全面清理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的通知》(内工发〔2025〕17号)要求,对筹建单位已经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或虽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但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上级工会无法联系的,松山区总工会收取的建会筹备金按要求结转为本级收入,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23日 -1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松山区总工会,联系电话:0476-849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