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巩固赤峰市连续28年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品位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完善除害防病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工作。
三、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二)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三)做好小区内交通工具秩序整治。
(四)组织病媒生物防制。
(五)做好控制吸烟工作。
(六)健全档案资料。
四、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24日前)
(二)自查持续整改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
(三)接受自治区复审阶段(2024年3月下旬开始)
(四)迎接国家复审阶段(2024年3月下旬开始)
原文:http://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wj/202410/t20241011_24222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