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直各部门、驻区条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明晰我区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松山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重视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赤峰市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全面加强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从行业主管角度继续推进行政许可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附件: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李蕊;联系电话:15604766111)
政策解读:http://www.ssq.gov.cn/zwgk/jbxxgk/zfxxgknr/zcjd/202212/t20221209_193015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