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9 09:35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赤峰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赤峰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28        

(此件公开发布)

赤峰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跨越式崛起的关键期。教育作为民族复兴和国家发展的基石,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对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的支撑作用。为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教育现代化2035》《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赤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赤峰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基础背景

第一节  教育概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1527所,教职工67737人,在校生635451人。其中,高等院校5所,教职工2944人,在校生24906人;中等职业学校33所,教职工3366人,在校生34787人;普通高中41所,教职工9432人,在校生78527人;初中104所,教职工14322人,在校生126313人;小学392所(含教学点132个),教职工24310人,在校生255540人;特殊教育学校10所,教职工447人,在校生1388人;幼儿园942所,教职工12916人,幼儿学生113990人。

第二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基础教育总体水平处于自治区上游,职业教育实现新跨越,高等教育向内涵发展转变,教育综合水平迈上新台阶,为赤峰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完成第二期、第三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十三五”时期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34所,学前教育资源大幅度提升,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载体,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12个旗县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95%,高出自治区标准2.1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普及水平稳中有升,毛入学率达到90.13%,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在校生规模由2015年的90375人下调到2020年的78527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地位进一步夯实,在校生规模逐步扩大,职普招生比达到3.4:6.6,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有力保障了三类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学率达到94.20%。民办教育得到规范有序发展,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多模式的民办教育体系。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1.92%,学前教育保教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牧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多数农村牧区学校在校生人均占地和教辅用房面积、仪器设备值等方面高于城区学校,城乡间、校际间硬件条件趋向均衡,城镇学校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全面消除,基本实现了适龄儿童从“有学上”向“上好学”的转变。义务教育阶段6项教育创新成果在第五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上获展。自治区级和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到12所,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持续提升,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成效显著,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每个旗县集中力量办好一所普通高中,形成县域高中均衡发展的赤峰经验,多个国家级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广泛开展,建成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3所,自治区改革发展示范校6所,国家级重点校6所,自治区级重点校5所,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6所,1+X试点校5所,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2个,建成市级及以上特色、骨干、创新专业68个。

教育改革有序推进。实施高中带动战略,实行全市高中分级办学、市级统筹的体制,落实“一体两翼三评价”和“六项行动”改革举措,实行质量督导监测分析等四项制度,建立学科基地、选聘首席教研专家,组建学校发展联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普通高中发展推进机制。强化中高职深度衔接、专业结构布局、职普招生管理、教育资源配置、职业技能培训等“五个统筹”,扎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职普融通试点、双师型教师灵活编制、优质师资走校教研、建立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机制”等改革措施,推动了职业学校特色、品牌发展。启动实施基础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学习共同体建设行动,深度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改善教育生态,有力保障了每位学生的学习权、成长权。

教育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106.87亿元,年均增长7.83%,其中,累计投入校舍等建设资金78亿元,完成了全面改薄、农村牧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新城区基础教育建设项目、三期学前行动计划、中小学厕所改造项目、消除大班额项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和普通高中阶段攻坚工程等10大类教育工程项目,累计竣工校舍建筑面积190.45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建设面积303.97万平方米,大幅增加了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计划,教师整体素质持续提升。实行城乡统一教师编制管理,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十三五时期,全市共补充教师8148人,其中50%以上向农村牧区倾斜,推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标志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校园网建设率和多媒体班级配备率均达到100%,智慧教育云平台广泛应用,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大幅度改善,三个课堂得到有效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日益丰富,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与应用能力显著增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市61所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1.6万名学生全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55所民族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教保育。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成立了市教育系统党工委,拓展了党建工作覆盖面,构建了从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到民办教育全口径的党建工作机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坚持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总体布局不断深化和拓展融合党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按年度分步骤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和“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开展“三抓三促进”提质攻坚行动,初步构建了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率达到100%,高校党建工作水平整体优化提升。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制定印发《赤峰市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领域和谐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从教育事业来看,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新发展理念对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出了新任务,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打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各个环节,在促消费、惠民生、调结构、增后劲的多个领域,都需要教育体系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从总体规划来看,《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要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国家承接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建设国家特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基地、建设中国北方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输出基地的战略定位,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实现教育体系与科技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的有机衔接,加快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对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样化,顺应人民群众优质、公平教育的期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建设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使命。

从问题导向来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和新要求,我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教育理念方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素质教育推进缓慢,应试教育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教育质量方面,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和供给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性资源仍然不足,义务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城区学校学位供给不足,农村教育基础相对薄弱,普通高中教育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薄弱,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教育事业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赤峰“五个发展定位”和“六个赤峰建设”需要。在教育保障方面,教师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总体数量和质量与支撑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还不相适应,教育投入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教育投入总体水平偏低,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支出比例较低。在教育改革方面,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还有待提高,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放管服”改革步伐相对缓慢,学校办学活力未能充分激发,教育治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教育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综上,“十四五”时期,我市教育事业仍将处于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从赤峰市实际出发,不断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教体系,谱写赤峰教育新篇章

第二章  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重点,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牵引,以推动实施教育重大项目工程为抓手,以健全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监测评价督导、校长教师发展“五个体系”为支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赤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着力加强教育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于教育发展全过程,切实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实现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在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优化教育布局,加强师资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改善办学条件。

坚持均衡优质。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加快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准确把握各项改革创新的关联性,着力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和释放发展潜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协同发展。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教育体系与科技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的有效衔接。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优化学校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相互促进、有机衔接、协调发展。深化区域教育协作,增强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治理效能进一步增强,教育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教育综合水平明显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增强,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社会建设加速推进,为203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教育供给结构,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5年,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90%和65%以上,科学保教水平稳步提升;确保50%的旗县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加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有序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补齐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短板,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力争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到2025年,20%左右旗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满足高中课程改革需求,到2025年,实现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在校生占比达到5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巩固在95%以上。全面推进全纳教育,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基本健全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基础教育育人质量稳步提升。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教育理念全面树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素质教育全面发展。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深化职业教育市级“五个统筹”改革,推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强化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补齐短板、扩容增量,提质培优、培育特色。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职业教育与“五个发展定位”对接更加紧密,服务“六个赤峰”建设贡献度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布局合理、专业设置科学、政策保障完善、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市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善。到2025年,建成3-5个自治区级双高双优学校,1个市域职业教育发展联盟,5个左右大型共享公共实训基地,10个左右产业学院。

教育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教育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加快推进智慧校园、赤峰智慧教育云平台、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发展目标,即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学生,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创建网络空间学习应用示范学校50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50所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25所。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日臻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权利得到更好保障,社会广泛参与支持教育的机制、渠道更加完善。依法治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初步形成,教育督导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一节  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教育体系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举措》,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大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主线,融入小学及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大学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中小学专题教育读本。

探索思政课程教学改革。建立“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教育联盟,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师共同参与内容设计,构建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全段育人的一体化课程体系,对大中小学德育目标进行一体化设计,挖掘所有课程育人功能,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有机衔接,使各类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创新思政课教研模式,探索思政大课堂”教学新方式,建构“行走思政课”、“集体思政课”、“活动思政课”等多元融合创新课型。

加强思政队伍建设。中小学按比例配齐专职思政教师,加快实现专职化专业化。高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齐专职辅导员。打造以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党务干部、团队干部、心理教师、法治副校长等人员为主的思政教育骨干团队。建设一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名师工作室,持续提升思政课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定期举办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和思政课教学技能大赛,打造一批思政精品课程。

第二节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强化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守望相助理念深入人心。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及相关教材,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课(各学段不少于12个课时),并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内容。在高校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室,组织编写课程大纲和教学案例,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到马克思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和相关专业课程中,落实到思政课程中。

强化实践。扎实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主线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手拉手心连心,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教活动。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发挥基地实践育人功能。在校园、图书室、教室、宿舍等场所、展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等内容的作品,积极营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学共进、交往交流交融。

第三节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

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涉及高考的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

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主权象征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规定责任义务的意识,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深入推进中华语言文化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一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聚焦农村牧区、聚焦重点人群、聚焦均衡发展,持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大幅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农村牧区普通话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学前儿童学会国家通用语言,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到2025年,全市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全面完成中小学和幼儿园达标校(园)建设验收工作。

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加强语言文字干部队伍培养,配足配齐工作人员,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开展分层分类教师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严格教师准入,落实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达标要求,利用3年时间实现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达到规定等级认定标准。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方案,足额安排三科统编教材课时。建立教研包联指导制度,常态化开展学情分析、教学指导和质量监测。完善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报告制度,逐级建立完善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及考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突出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亮点。创新语言文字工作平台、活动和形式,打造汉字听写大会、中华诗词大会、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等特色活动,打造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为重点的文化品牌。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

第四节  构建“实践性德育”育人体系

推进文化育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赤峰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构建以实践为中心的全面育人体系,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化开展的全市德育工作新格局。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明素养等教育,组织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宣讲团、“红领巾”巡讲团等开展“线上巡礼、线下巡讲”活动,充分挖掘课内课外蕴含的丰富教育元素,引导学生学思践悟,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加强文明校园建设,按照“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优美环境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六个好”标准,全域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到2025年,实现市、旗县区级文明校园全覆盖。

推进实践育人。实施“铸魂育人培根工程”五年行动,在中小学开展“从小学四史,永远跟党走”“开学第一课”等活动,职业院校开展“文明风采”等德育实践活动,高校开展“同上思政大课”、“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校园原创文化精品创作与推广,打造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品牌。加强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开展节水节粮节电活动。扎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形成全市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实施“一个都不能少”学习共同体建设行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一个都不能少”的真教育。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的转型升级之路。聚焦课堂,以资源供给为保障,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推进课堂转型为核心,整体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育人方式转型、教师成长方式转型、教育教学方式转型、学校管理方式和教育行政管理方式转型,启动实施“建设学习共同体,办‘一个都不能少’的真教育”行动。

围绕“十项行动”推动落实,构建基础教育创新管理行动体系。把目标转化成任务、把任务转化为行动,把行动变成协调研究和问题解决。重建课堂教学的逻辑,构建“让教学变成协同研究”的教学新生态;重建班集体建设的逻辑,构建一个都不能少的班级学习共同体;重建学生知行的逻辑,构建实践性德育的育人体系;重建课程的逻辑,构建基于素养本位的创生性课程新体系;重建教师成长的逻辑,构建校长、教师读书-实践-写作教育生活新方式;重建教学研究的逻辑,构建观察描述反思改进”的校本教研新范式;重建学校管理的逻辑,构建以课程领导力为核心的学校治理新体系;重建教育教学评价的逻辑,构建过程+成果”“欣赏+帮助”“表现+考试的学生、教师、学校评价新机制;重建教育行政管理的逻辑,构建融合学术型、民主型、服务型、协同型于一体的教育治理新体系;重建教育生态各要素的逻辑,构建“一个都不能少”的区域学习共同体。到2025年,初步实现“教、学、评”、“管、研、评”一体化,初步形成基于核心素养时代学生深度学习的教育生态,保障每一个孩子实现深度学习,保障每一位校长和教师在行动研究中卓越成长,保障每一所学校形成学习共同体。

第六节  健全完善育人环境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强化减轻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负担和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两项工作同等重要且互相推进的意识,多部门联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丰富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校内外教育的有效衔接。

强化家校协同,认真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组织家庭教育系列活动,推出系列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引导家长遵循规律、尊重孩子、尊崇学校。在全社会推进树立科学的成才观、教育观,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重视广大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探索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融入式教学实践,采取专业课程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办法,多途径满足学生个性需求,关注教师群体的心理调适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心理素质。创建一批自治区级和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示范区。

第七节  实施音体美劳全面发展行动计划

稳步推进学校体育。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开展“魅力体育课”创建行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全面落实每周一节特色体育课,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全面落实学生校内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持续开展活力大课间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活动,引导推动学生每天校外体育活动一小时。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提升行动,逐步形成一校一(多)品”“一人一(多)项”为主要内容的学校体育文化品牌。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全面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体育教师“人人达标”活动。完善体教融合协同机制,构建学校经常性体育竞赛制度。健全完善学校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直通车”机制,分重点区域打造全市校园足球青训体系新模式。加强学生体育运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机制建设,落实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科目考试要求,优化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将初中学生平时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纳入中考体育考试分值并提升分值。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场地设施器材建设。

不断夯实学校美育。改进美育课程教学体系,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在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的基础上上好美育课,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勤练”“常展(演)机制,加大学校合唱、书法、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将两年一届艺术展演活动改为一年一届。推动学校开展“高品质艺术社团”“美育特色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创建工作。完善美育评价机制,将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并于2025年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持续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学生军训工作,创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及示范学校。

加强改进学校劳动教育。中小学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全面落实“每周一节劳动教育课、每月一个劳动教育日、”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纪实评价。加强市、县(旗、区)、乡镇(苏木街道)、校四级劳动教育研学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各级学校有相对固定的、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成立学校劳动教育中心,建设集教师教研培训、工作研究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劳动教育管理服务机构。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全方位支持的“劳动+”协同育人机制,开展劳动教育“家校社”共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到2025年,每旗县区创建5-10所劳动教育家校社共育示范学校。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

扎实开展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不断完善学校卫生应急突发机制,科学制定、动态调整学校传染病防控策略,精准有效实施防控措施。持续扎实有效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患病率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全面加强学生作业、手机、睡眠、体质、读物管理。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行动,加强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多途径开展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通过招聘、医疗机构派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师资配备问题,到2025年全市80%的寄宿制及6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设有卫生室并配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第四章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完善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从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出发,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投入水平,切实保障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合理比例,做到学前教育投入制度化。完善幼儿园规范监管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对幼儿园的督导工作,做到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确保安全。贯彻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办法》,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推动实施幼小科学衔接,建立双向衔接机制。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牧区苏木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水平,制定并落实《赤峰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增加城区学位供给,逐步解决“城镇挤”问题,全面完成新城区基础教育补短板工程,基本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提高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水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乡村小规模学校、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提高。坚持“五育”并举,进一步完善“一校一章程”建设。以课程开发、建设、实施和评价为抓手推动德育工作、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家庭教育、研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环境教育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全面加强“五项管理”,推进“双减”深入落实,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强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全市初升高招生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统一质量分析的“五统一”招生考试机制。规范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清理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建立与新高考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全面推行民主科学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和谐、民主、科学的学校治理服务体系。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改变学生评价方式。建立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城乡薄弱高中机制,开展市级、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县域优质特色高中”“学科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创建一批课程特色明显、布局合理、充分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推动普通高中教学改革。探索“备-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改革,全面推动利于学生创新思维、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学习共同体建设,改变应试思维惯性和题海战术,引领学生走向深度学习。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普通高中各学科学术水平,引导学校在某一个或几个学科形成明显的学科优势。发挥首席专家基地校的作用,实施“学科专家”培养计划和初高中学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持续落实全市中学生“强基工程”培养计划。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日语、俄语等小语种课程。

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探索完善送教上门、随班就读保障机制,提高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全面巩固和提高有接受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落实特殊教育一人一案的个别化教育策略,探索生活化、游戏化、项目化教学方式。落实送教上门教师工作补助。重视特殊儿童早期康复,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区发展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特教班。

第二节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巩固深化全市职业教育“五个统筹”改革,纵深推进中高职深度衔接,实施“中职+高职+职业本科+企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建成10个左右高职错位发展、中高职深度衔接专业群,编制10个左右中高职分段贯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大类招生机制,推进职普融通试点建设,建立1-3个综合高中试点,高中阶段职普招生比例达到4:6。加快推进知识+技能学业水平测试。推动国家提质培优行动和自治区双优建设,推动全市13所优质中职学校和24个优质专业项目建设。实施基础能力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完成林西职教中心、右旗职教中心易址新建,实现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建设5-8个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遴选5所左右校企合作典型示范校,遴选15个左右示范性产教融合企业。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建设10个左右特色产业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确保优质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完善“岗课赛证”课程体系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职业院校干部培训,培育30名左右职业院校优秀校长干部;持续开展星火教师培训,遴选20名左右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加强职业院校文化建设,持续推进职业院校读书工程,培育打造4-6所书香学校。

第三节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立足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定位,支持和推动赤峰学院更名赤峰大学,支持赤峰学院在自治区级一流学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方面取得突破,大力提升学院服务地方能力。以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双高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推进中高职深度衔接,构建“一体培养、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中高职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推进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等的培养衔接和贯通培养。鼓励高职学校“提质升级”,支持符合条件、办学质量好的高职学校申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或申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引导推进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多措并举引进高学历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和政策保障。全面构建课程思政体系,系统推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基本完成赤峰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赤峰职业教育联盟、大型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建设,加大职业培训质量,不断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四节  推进民办教育规范提质

按照“科学管理,规范发展;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工作,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和机制。适当提高民办学校准入标准,适度控制民办学校数量。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评估和分类定级,扶优劣汰。发挥赤峰市民办教育协会作用,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第五节  构建开放多元的终身教育体系

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探索建设各类教育衔接贯通的终身教育资历框架制度。开展学分互认试点,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分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个人学习账号,完善学分银行制度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推动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提高高等教育学历继续教育质量。完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引导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职工、农牧民工、新型农牧民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做好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培训。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建立社区办学网络。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丰富教学内容与形式。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第五章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第一节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改革学校评价。完善幼儿园评价,落实国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和自治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对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方面的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制定《赤峰市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配套细则和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方案》,重点强化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评价,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重点关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选课走班等内容。健全职业学校评价,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扩大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评价,行业企业参与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改革教师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机制,突出职业教师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改革学生评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等多方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办法,完善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育和体质健康监测发布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把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第二节  深化考试招生改革

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健全统一招生平台,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

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和部署要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动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健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高职和职业本科衔接招生、普通专升本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考试、录取机制。

第三节  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改革

积极转变政府管理模式。厘清教育管理部门监管事权,提高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管的水平。创新教育质量评价和监管方式,健全学校教育诚信体系,落实教育服务认证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有序引导社会参与教育治理。

建立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强化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促进产教融合。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民主化水平。探索依据大数据分析推动学校管理精准化、科学化的有效方式。

第六章  全面加强教育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第一节  健全完善校长教师培养体系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教育全过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各类评审及申报人才计划的首要条件。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师德先进典型选树、宣传、表彰、奖励力度。开展市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教师招聘录用前思想政治表现和违纪违法情况考察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及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上收费补课、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等突出问题的惩处力度。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使教师能够潜心教书育人。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编制定期动态调整制度,全面落实旗县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配使用后备案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保障阶段性用编需求。根据学校建设需求,及时配齐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缺编教师和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学校所需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足配齐学校后勤服务及安保人员。健全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实行以公开招聘为主渠道的教师补充机制,下放招聘组织权限,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简化招聘程序,拓宽招聘渠道,结合实际自主开展以面试为主要方式的教师公开选聘。对教育部直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双一流”高等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实行“走出去”的方式公开招聘。严格依据幼儿园编制配备标准,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等方面,加大对交流到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倾斜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健全特级教师下乡支教制度,实施银龄讲堂计划,支持特级教师和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支持中高职院校采用员额备案制形式由学校自主聘用所需专业教师,由人社部门牵头、编制、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制定中高职院校教师招聘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实现专业教师主要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人员公开招聘,着力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

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研训一体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完成中小学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任务。完善培训机构开放竞争、参训教师自主选择的教师培训机制,保障教师培训自主选择权,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赤峰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加大35周岁以下各学科新锐教师、各学科名师、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力度。分层创建名教师工作室,发挥名优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教师入职岗前培训制度。以中高职深度衔接为契机,采取高职带培形式加强中职专业教师培养。落实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一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学习实践制度。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星火教师”培训工程,打造100名星火系列专业领军人才和职业规划师,建设8-1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培养职业教育教学研发创新团队。

建设高素质教育管理队伍。健全完善选拔聘用机制,建立后备人才发现、储备、培养长效机制,把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学识渊博、治理有方、有深厚教育情怀的人才选拔到校园长岗位上来。鼓励和支持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并将其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推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职级制改革,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动态管理。实施赤峰市“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校长(园长)发展工作室”和“名校长(园长)工作室”,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养优秀、卓越校园长。实施职业院校“卓越干部”培养工程,探索建立本科、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间管理干部、骨干教师双向兼职挂职制度,着力打造职业院校卓越校长和优秀后备干部队伍。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联动长效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地位和待遇。适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交流轮岗教师交通生活补助标准,并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倾斜。推动职业院校改革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第二节  健全完善教育教学研究体系

有序稳妥做好服务工作。着重在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加强课程、教材、教学、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研究,引导学校落实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国家课程研究,指导校本课程规划与开发,优化课程体系,丰富发展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指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本质并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诊断与改进水平。加强考试评价理论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考试命题能力与质量。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服务好教师专业发展。着重在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上下功夫,指导教师切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全面理解学科课程标准,切实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指导教师切实完善作业调控机制,创新作业方式,提升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设计能力,注重家庭、学校、社区协同育人,提高教书育人效能。服务好学生全面发展。着重在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上下功夫,突出全面育人研究,强化学科整体育人功能。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全过程,特别要强化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研究,针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创新评价标准和方法,推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成长。服务好教育管理决策。坚持育人为本、统筹协调、减负增质、多元参与原则,着重在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与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实施、评估等工作。定期开展教学专题调研,及时反映需要引起重视的教情、学情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和配合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监测分析工作,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建议。

探索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创新三级教研联动机制,构建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线上线下联动教研模型,创新“市-旗县区-学校三级联动的教研方式,进行多主体、多频次的跨时空交流互动活动,形成线上线下有效联动的教研机制,帮助学校和教师解决教学、教研的实际问题。各级教研要强化教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研联动作用,围绕课程实施、教法改进、作业优化、家校共育等开展经常性联合教研活动。创新基层教研联系机制,教研员到乡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蹲点教研,深入农村、牧区、边远地区学校及薄弱学校持续开展教学指导,帮助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进常规教研活动机制,加强主题教研、问题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围绕教育教学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常规教研和专题教研。经常性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教研活动,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200个、教学案例1000份,打造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15所、示范旗县区3-5个,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健全教学视导机制,要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教学视导,走进学校、深入课堂,走近教师、关注学生,了解教学动态、诊断教学问题,指导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学方式。建立“双减”教研新机制,构建高质量的作业研究体系和机制,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探讨作业设计的有效途径,扩大旗县区间和校际间的作业成果交流,助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创新教研实践新样态。构建智慧教研新方式,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联合教研,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教研指导工作,研究探索赤峰、通辽教育教学研究同频共振,点亮“双子星”。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着力推动教研主体融合、教研内容创新、教研路径优化、教研方法升级。建设教育教学大数据平台和教与学诊断系统,加强数据研究和应用,推进教与学深度研究和困难问题精准解决。探索教研帮扶新模式,利用名师工作室示范效应,促进广大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教研水平提升。利用“赤峰云平台”扩大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覆盖面,推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建立实证研究新范式,充分开发利用教研机构的智力资源,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遵循规律,切实贯彻国家、自治区的教育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管理、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促进优秀成果更好更快得到推广、转化和应用。构建教师培训多样式,组建优秀教研团队,成立3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研究探索课程目标引领下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形成的基本路径与方法,示范、引领和辐射本学科教育教学高端发展。加强对教研员专业素养和教研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评价能力,为中小学新课程、新课标等实施提供科学指导。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培训力度,扎实开展高中教师适应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需求的专题培训,锻造一支德才兼备、年龄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形成赤峰品牌,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不断内涵发展。

第三节  健全完善教育投入保障体系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动落实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办学、捐资助学,扩大教育社会投入,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

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整合优化经费使用方向,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向关键领域和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倾斜。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标准,合理确定分担比例,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全面落实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标准要求,推动改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条件。完善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适时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探索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拨款办法。足额落实教师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培训质量,全面提升新时代教师专业化水平。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切实提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责任约束,注重结果导向,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形成内部监督合力。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节  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大安全理念,构建大安全格局,织密安全工作网。全面推进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成果,夯实安全基础环境建设,加强预警技防基础设施配备。强化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安全工作制度,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开展师生安全法治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做好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档案、安全预警工作组织体系建设。

第五节  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体系

推动旗县区根据管理权限,逐步向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在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经费使用、绩效分配、设施设备配备、资产处置等方面放权。深化教育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度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基本服务制度,全力推行“大厅办”、全面实现“网上办”、有序推进“掌上办”,完善预约、帮办、联办以及错时、延时服务等工作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第六节  健全完善现代化教育督导体系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市、旗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日常工作机构设置,配齐市、旗县区总督学和副总督学,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推动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完成全市教育督导“互联网平台建设。完成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质量监测评估室建设,搭建专人负责、项目化运行、专家库支撑、科学化监测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开展教育评估理论研究和教育项目评估方案设计,建立并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建立教育督导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赤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市、旗县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督学,充实督导力量,完善督学准入制度,规范督学选聘程序,建立健全督学培训机制、激励和退出机制。制定教育督导经费管理办法,确保教育督导经费单独预算、单独列支,确保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建立赤峰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方案》推进情况分工调度制度,推动改革落地。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和反馈制度、整改和复查制度、通报和约谈制度、激励和问责制度,强化互联网、大数据监测和媒体监督,用好《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在问责上见事见人,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

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对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价,每3年至少完成一轮督导评估,依法保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专项督导,将评估指标纳入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提前2年启动专项督导推动,提前1年进行市级复核,确保林西县于2024年、元宝山区和阿科尔沁旗于2025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督导评估,将评估指标纳入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内容,加大督导推动力度,确保阿科尔沁旗于2022年、林右旗于2023年、克克腾旗和红山区于2024年、翁特旗和林西2025年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完善覆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督导评估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按市级负责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旗县区负责义务教育和幼儿园的分工,每3年至少完成一轮对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的督导评估。试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加强对教育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针对年度教育重点任务、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旗县区落实好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教育经费投入、“双减”、防疫及安全、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等重点工作。加强和改进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分年度分类别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用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教育质量监测结果,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章  实施重大项目工程

第一节  实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规划投资4.83亿元,新建幼儿园64所,规划总建筑面积19.13万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办园入园率达到65%以上的目标要求。规划投资18.54亿元,新建初中4所,小学7所,新建改扩建校舍39.28万平方米,运动场地50.85万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和设施设备购置,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投资6.38亿元,新建普通高中4所,新建校舍建筑面积17.17万平方米,新建运动场地9.55万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和购置设施设备

第二节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工程

规划总投资5.1亿元,新建职业高中4所,新建建筑面积13.86万平方米,新建运动场地6.27万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有效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职业学校基础办学能力,推动实现职普比达到国家大体相当的目标要求。

第三节  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规划投资4.7亿元,加快建设5G热点全覆盖所需硬件设施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及智慧云平台软硬件,新建机器人、3D打印、航空航模、AR等创客类实训室,全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STEAM等新技术、新模式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提升赤教云功能。

第四节  实施区域性中心城区建设基础教育工程

规划投资17.2亿元,在中心城区新建学校33所,规划占地面积69.4万,建筑面积43.7万及附属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有效满足区域中心城市对基础教育的需求、“全面二孩”政策等基础教育刚性增长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城市挤”问题。

第五节  实施乡村振兴基础教育工程

规划投资37.2亿元,推动601所项目学校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面积97.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126.9万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彻底解决农村牧区两小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保障农村牧区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享受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

第八章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第一节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折不扣地把党的政治建设贯彻到办学治校全过程、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面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推动旗县区成立教育党工委,健全市、旗县区教育党工委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和运行制度,加强工作保障,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坚持“一校一案”、积极稳妥调整实施,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课堂、学报、校刊校报、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站、“三微一端”等的监管,坚持底线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构建有效的风险隐患发现、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制定责任清单、完善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二节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五化协同、大抓基层”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

全面加强高校党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持续巩固扩大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成果,实施高校党组织强基工程,完善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和党员“四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以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为重点,做好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夯实党在知识分子中的群众基础。

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示范培训和集中轮训。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不断健全“双培养”机制。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加强全区民办学校党建若干措施》,切实加强党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推动民办学校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快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民办学校章程建设。

文件解读:《赤峰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