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 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30 14:28   

赤松市监办字〔202621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2026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抽查对象危险化学品(工业用甲醇)、醇基燃料、燃气(车用压缩天然气、车用液化石油气、车用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车用汽柴油、电线电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开关插座、断路器、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灯、灭火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建筑装饰材料(内外墙涂料、乳胶漆、防水卷材、建筑保温材料、塑料管材、建筑用钢筋等)、农资产品(化肥、农用薄膜、滴灌带、农业机械等)、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用洗涤剂、压力锅产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静电服等)、纺织品(休闲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羊绒制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学生书包)、汽车相关产品(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车用汽油清净剂、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民用散煤、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灶具、调压器、家用燃气软管)、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头盔、电动自行车)、老年用品(老年鞋、老视成镜、成人纸尿裤、电热毯)、家用电器(暖手宝、室内加热器、移动电源)、过度包装、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烟花爆竹各生产销售单位。

(二)抽查时间、产品类别及数量。

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进行。

计划抽查销售环节工业用甲醇、醇基燃料产品1批次;销售环节燃气产品3批次;销售环节车用汽柴油产品20批次;销售环节电线电缆产品5批次;销售环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2批次;销售环节开关插座、断路器产品4批次;销售环节消防器材产品6批次;生产销售环节建筑装饰材料产品17批次、生产销售环节农资产品32批次;生产销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6批次;销售环节劳动防护用品4批次;生产销售环节儿童和学生用品20批次;销售环节汽车相关产品6批次;销售环节民用散煤产品1批次;销售环节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4批次;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9批次;销售环节老年用品2批次;销售环节家用电器产品6批次;销售环节过度包装产品2批次。销售环节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产品2批次;销售环节烟花爆竹产品6批次。合计158批次。

若因监管政策调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或抽检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确需变更具体抽检批次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组织形式

由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抽查工作。

(一)承检机构:委托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抽样及检测任务。抽检文书采用各承检机构统一使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检验类别:监督抽查;抽查产品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采取现场随机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各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规范程序,依法实施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质量标准进行,在取样、经营者确认、样品检测、异议处理、结果判定等各环节要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1.抽样方法及数量按照赤峰市松山区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

2.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文书,被抽查对象相关信息要严格按照其营业执照内容填写,样品信息需严格按照被抽查样品标识标志填写。若有信息缺失,须以“/”标明,不能留白。

3.抽取样品原则上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样品现场进行封存,直至检验时启封。

4.现场抽取样品应分别签封,封样方式应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样品保存运输过程中应平整存放,防止挤压,撞击,不得受潮,雨淋和暴晒。备检样品用于异议处理时进行复检。样品购买费由抽样机构支付。

5.检验项目、检验方法、结果判定按照附件各产品实施细则执行。

6.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检查、记录样品的数量、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应相符。

(三)依法查处,强化源头治理。抽查结束后,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同时依法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下架”“召回”,做好后处理工作。

附件:1.《赤峰市松山区车用压缩天然气(CNG、LNG)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赤峰市松山区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赤峰市松山区内外墙涂料、乳胶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赤峰市松山区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5.《赤峰市松山区工业用甲醇、醇基燃料、液态石蜡、轻质白油等化工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6.《赤峰市松山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7.《赤峰市松山区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8.《赤峰市松山区开关插座,断路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9.《赤峰市松山区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灯、灭火毯、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0.《赤峰市松山区食品相关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1.《赤峰市松山区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2.《赤峰市松山区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3.《赤峰市松山区滴灌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4.《赤峰市松山区农业机械(播种机、撒粮机、喷雾器、饲料日混机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5.《赤峰市松山区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6.《赤峰市松山区保温材料(挤塑板、苯板、橡塑

海绵、岩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7.《赤峰市松山区塑料管材(PVC、PE)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8.《赤峰市松山区建筑用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9.《赤峰市松山区儿童玩具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赤峰市松山区棉絮制品(含校服、被、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1.《赤峰市松山区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润滑油、制动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2.《赤峰市松山区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3.《赤峰市松山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4.《赤峰市松山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5.《赤峰市松山区电动车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6.《赤峰市松山区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7.《赤峰市松山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燃

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燃气报警器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8.《赤峰市松山区老年用品(老花镜、老人鞋、成人纸尿裤、电热毯、老年手机、折叠拐杖、轮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9.《赤峰市松山区暖手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0.《赤峰市松山区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1.《赤峰市松山区过度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2.《赤峰市松山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3.《赤峰市松山区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静电服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4.《赤峰市松山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5.《赤峰市松山区移动电源(充电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6.《赤峰市松山区学生文具(书本、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7.《赤峰市松山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8.《赤峰市松山区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